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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章 不识抬举的凌风与苏老板急电 (3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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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此时,凌风的内心:大哥,等你这部《金枕头》播出时候,我的这首歌曲可能黄花菜都凉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,何法民导演与凌风再三确认的还是这首《依然是我》的歌曲版权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版权没有问题,他就想回去尽快让新加坡电视机构TCS那边的法务起草与凌风的合作协议,与凌风洽谈具体的商务合作条款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何导,要么,你先给我一点时间,我把这首歌曲再完善和打磨一下。同时,我通过新加坡词曲版权协会PASS帮我查询一下这首歌有没有版权上的问题。到时候,我再联系您可以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以的。本来签约之前,我们TCS法务那边也会做版权的尽职调查。这样,阿风,那我们先来个君子约定,你的这首《依然是我》我先预约了哈!”

        从何法民导演的言辞之中,难掩他对这首《依然是我》的喜欢程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何导,如果版权没有问题,那将来我只把这首歌的电视剧使用版权授权给你们。我自己另外出唱片没有问题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……”听到凌风的这个问题,何法民导演迟疑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通常来说,OST,尤其是主题曲、片尾曲、插曲、背景音乐等,都是影视剧的制片方委托音乐人定制的,著作权归制片方所有,也就是影视剧的出品方和联合出品方。

        OST就是inalSoundTrack的缩写,字面意思是原始声音轨道,即指原声。通俗来说,就是一首歌曲或者音乐第一次出现在某种媒体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有时候一部影视剧的出品方和联合出品方会有很多家,会选出一家作为代表,对外统一行使版权授权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也有部分接受制片方委托创作、制作的音乐人比较大牌,或者相关歌曲或者配乐在影视作品制作之前就已经发布了,这种情况下OST的版权通常归音乐人所有,当然也会把OST同时授权给制片方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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